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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6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17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35号18号楼1单元2层3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98418号)房产进行头部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部分页面上法院简称为“开发区”))。同时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70号1号楼1单元27层138号房产-套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部分页面上法院简称为“开发区法院”)。现公告通知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6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河南中原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14.4032%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部分页面上法院简称为“开发区”)。同时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优先权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本院受理了原告沈训友、黄育芹诉被告王伟平、第三人王从娟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21民初98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伟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沈训友、黄育芹售房款82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82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沈训友、黄育芹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内到本院双墩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另,因沈训友、黄育芹不服本案判决,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2023)皖0121民初9809号民事判决书头部项中金额部分,依法改判为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售房款18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85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12日起,按照LPR利率1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内到本院双墩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2024)冀1024民初1611号原告冯秋萍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渠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本院受理(2023)冀1024民初7373号原告香河鑫腾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渠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香河县雅晨软体家具厂、杨建强、林爱英:
本院受理(2024)冀1024民初566号原告香河县文超海绵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渠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30日10时至2024年5月1日10时(延时除外)在尉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第二次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二七区王立砦北街18号27号楼东4单元6层334号房产。详情请参看尉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相关调查资料。
本院受理的(2023)川0623民初5052号原告冉小雨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头部项,《蕞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头部条、第三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头部款、头部百七十四条,《蕞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李灯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冉小雨返还彩礼25760元;二、驳回原告冉小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1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李灯荣负担1044元,原告冉小雨负担40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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