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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郑州蕞新征地通告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出炉!涉及金水区、郑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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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定了!郑州蕞新征地通告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出炉!涉及金水区、郑东新区…

  关于落实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通告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函》(豫自然资函〔2022〕674号),已获国务院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9.0969公顷,其中郑州市本级21.0041公顷。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

  1.二七区侯寨乡大田垌村、南岗刘村。

  2.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东赵村、常庄村;迎宾路街道办事处马庄村。

  1.二七区侯寨乡:大田垌村11.2149公顷、南岗刘村0.0921公顷。

  2.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东赵村5.9120公顷、常庄村1.5733公顷。

  3.惠济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马庄村2.2118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蕞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关于落实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通告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函》(豫自然资函〔2022〕608号),批准郑州市征收集体土地48.2122公顷,其中郑州市本级45.9649公顷。

  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

  1.郑州高新区沟赵办事处任砦村、石佛办事处南流村。

  2.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常砦村。

  3.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小店社区、圃田乡圃田村、河沟王村、龙湖办事处陈岗社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庙张社区。

  1.郑州高新区沟赵办事处:任砦村13.5671公顷。

  2.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南流村0.4931公顷。

  3.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常砦村0.3247公顷。

  4.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小店社区0.1783公顷。

  5.郑东新区圃田乡:圃田村9.9002公顷、河沟王村20.6348公顷。

  6.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陈岗社区0.5283公顷。

  7.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庙张社区0.3384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蕞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关于落实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通告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函》(豫自然资函〔2022〕607号),已批准郑州市征收集体土地24.6146公顷。

  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

  1.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时埂社区、磨李社区。

  2.管城回族区金岱办事处郎庄村。

  3.郑州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毛庄社区。

  1.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时埂社区0.0389公顷、磨李社区0.1689公顷。

  2.管城回族区金岱办事处:郎庄村16.3839公顷。

  3.郑州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毛庄社区8.0229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蕞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关于落实郑州市2022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2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228号),批准郑州市征收集体土地25.5824公顷。

  郑州市2022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七区侯寨乡袁河社区、全垌社区、马寨镇水磨社区。

  1.二七区侯寨乡:袁河社区23.2521公顷、全垌社区2.2617公顷。

  2.二七区马寨镇:水磨社区0.0686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蕞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关于落实郑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226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5.7079公顷。

  郑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中小学用地、医院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用地。

  1.林荫南路(康佳路—宜华环路)。

  2.景东路(萍湖路—郑少高速辅道)。

  3.景东二路(萍湖路—林荫南路)。

  6.夏风街东、芒种街南、夏至路西。

  7.万杰路东、航海西路南辅道北。

  9.凯旋路东、航海西路北辅道北。

  1.二七区侯寨乡:南岗刘村10.9740公顷、侯寨社区0.4293公顷、盆刘村2.1121公顷、张李垌村4.1062公顷、八卦庙社区3.3305公顷;

  2.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4.0131公顷、水磨社区0.4404公顷、张寨村0.3023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蕞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2年度第十九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部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征地位于陇海路北、雪松路西,陇海路北、站前大道东,陇海路南、站前大道东,陇海路北、汇文路西,防汛路北、临湖路西,防汛路南、临湖路西。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中原区莲湖街道办事处常庄村,面积2.2673公顷,其中农用地1.3226公顷(农用地中耕地0.3470公顷、种植园用地0.6016公顷、林地0.31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575公顷),建设用地0.9447公顷(建设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6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782公顷)。

  本次征地用于商务用地、道路用地、绿地用地。

  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被征地农户。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2年度第十九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部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征地位于汇文路东、淮河西路北。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中原区莲湖街道办事处刁沟村,面积3.5413公顷,其中农用地3.2862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2109公顷、种植园用地0.8710公顷、其他农用地0.2043公顷),建设用地0.2551公顷(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0.000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546公顷)。

  本次征地用于社会福利用地、道路用地、绿地用地。

  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被征地农户。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2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部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征地位于农业路(腊梅路-绿荫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铁炉村,面积1.0135公顷,其中农用地0.0641公顷(农用地中林地0.063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5公顷),建设用地0.9494公顷(建设用地中工矿用地0.282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671公顷)。

  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被征地农户。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实施2017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部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征地位于农业路(腊梅路-绿荫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铁炉村,面积1.790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7903公顷(建设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9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968公顷)。

  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被征地农户。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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