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灵宝市豫灵镇扶贫产业标准化厂房项目-中标公告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文件答疑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聚源路49号聚源国际B座7层715号、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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