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关于封丘县世纪大道西段路北土地及房产、厂房(变卖)的公告
封丘县世纪大道西段路北土地及厂房的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20日10时至2023年8月1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变卖标的:封丘县世纪大道西段路北土地及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封国用(2009)字第20090307号、封单位登字第2014-0125号、封单位登字第07-0037号、封房单登字第2012-0019号。
起拍价:2525.208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407房间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407房间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蕞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费),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买受人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交顺延15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七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秦岭路支行,账号:0)。
九、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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