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伊家村一组安置区路西头部、二、三排
仁兴嘉园8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
永威南樾福苑1号楼2单元、4号楼1单元
2. 金港大道长通物流、贺众饮水机店
1. 裕祥小区2号楼1单元、8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11号楼1单元、12号楼1单元、15号楼1单元、19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2. 龙祥社区5号院3号楼2单元
3. 裕鸿世界港丽园8号楼2单元
1.河东第四安置区瑞景苑9号楼1单元
2.豫发白鹭源小区5号楼1单元、7号楼(1、2单元)、10号楼1单元
3.永威南樾禧苑小区5号楼1单元、8号楼1单元
4. 永威南樾瑞苑小区5号楼1单元
5. 永威南樾福苑小区3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16号楼1单元
6.大马洞庭华府小区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4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13号楼1单元
5. 空港六路与S223交叉口向东100米场院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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