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发展模式
近日,《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实施。据介绍,该《办法》的实施是郑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郑州国家高新区创新协同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
列入“一区多园”的园区 增挂分园牌子
《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一区多园”(“一区”是指郑州国家高新区,“多园”是指各开发区、区县(市)的专业(科技)园区或产业集聚区)发展模式,采取“全市统筹、择优遴选、动态管理、定期申报”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辐射区、辐射点及其他产业(科技)园区、产业集聚区纳入“一区多园”范围;“一区多园”的管理不涉及园区的设立、变更、调整、干部、人事、编制、国民经济统计等事项,不涉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调整,各分园仍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管理。
该管理办法适用纳入“一区多园”管理的自创区辐射区、辐射点及郑州市其他省级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产业(科技)园区。经批准列入“一区多园”的各个园区,增挂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园牌子,享受国家高新区支持政策、国家自创区先行先试政策,郑州国家高新区向各分园开放科技创新、项目孵化、科技金融、产业生态等各类创新平台。
据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负责人王德敏介绍,郑州国家高新区将向各分园开放科技创新、项目孵化、科技金融、产业生态等各类创新平台, 例如科技金融广场、中原中小企业成长指数、“一台多峰”智慧城市实验场、郑州超算中心等高新区极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平台届时将开放共享。此外,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也将与各分园共享。《办法》还提出,市政府在用地指标、科技创新资源等方面向“一区多园”倾斜。同时,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省级高新区,产业集聚区、产业 (科技)园区、建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的重点企业逐步纳入郑州国家高新区 “一区多园”范围,并按相关程序遴选报备。
构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发展格局
放眼全国,“一区多园”并不是一个陌生词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温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 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等,对当地高新技术产业的拉动作用逐渐凸显出来。
那么,“一区多园”之于高新区、郑州市的意义何在?
知名经济学家、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兼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宋向清解读说,管理办法的实施,高新区独享的政策变成普惠政策,对郑州市各区的推动、发展、资源、市场的整合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据介绍,高新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部署,打造全市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增长极,有利于科技与产业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动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一区多园”亦被认为是有利于解决郑州高新区辖区发展空间不足问题,特别对于企业来说,区内各孵化载体培育的毕业企业,将根据各分园主导产业方向推荐各分园发展。此外,企业扩大再生产及新上项目,在区内范围内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时,优先推荐项目单位到产业相近分园发展。
据披露,目前共有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郑州上街装备产业集聚区、郑州市白沙产业集聚区、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等10家省级产业集聚区纳入郑州高新区“一区多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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