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商业路中段北侧(沁园春)房屋(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商业路中段北侧(沁园春)房屋。坐落郑州市龙湖镇商业路中段北侧(沁园春)32幢,位于鸿鹄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沁园春小区。5室4厅1厨3卫,建成年代2007年,混合结构。总层数3层,所在1-3层。南北朝向,采光通风较好。 周边有552路公交车、地铁二号线小乔站,交通较为便捷。附近有金融机构、医疗机构、教育资源、购物场所等。周边有金时代商业广场,华联超市,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等。周围有望湖人家、龙泊桂园、龙湖新城小区。中档装修,室内地面铺地板砖或木地板,室内墙面刷乳胶漆或贴壁纸,顶棚为石膏板吊顶或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防滑地板砖,墙面贴瓷片到顶,铝合金扣板吊顶,塑钢窗,入户门处装防盗门,外墙面防水涂料或贴瓷砖。房产整体维护较好,约八六成新。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该房屋属于与案外人段怡婷共有,按份共有。
起拍价:252.1015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本标的物可贷款,具体是否符合贷款标准,由银行进行审核。贷款银行为郑州银行京广路支行,咨询联系电话(赵主任)。中原银行陇海西路支行,咨询联系电话、(聂经理)(张经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09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河南英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豫郑英信评字(2017)050321A房地产司法执行估价报告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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