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课堂|能源类专项债项目谋划思路与案例分析
类基础设施属于现阶段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提高可持续自适应能力。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用户多元化需求,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进能源与信息等领域新技术深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能源发展重大工程中提到发展高效智能的电力系统,推动储能电站、能效电厂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多种电源和储能设施集成互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提出,要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完善融资支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予以长期投资。
《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提出,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563号)指出,各地要以省级为单位在2018年上半年制定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根据本区域储气设施建设需要、管网建设联通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集中建设为主,加快推进地下储气库、沿海LNG 接收站和重点地区集约、规模化LNG储罐建设,避免分散建设、“遍地开花”。同时鼓励地方通过自建、合资、参股等方式集中建设储气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提出,加强储气和调峰能力建设,是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形成与我国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储气能力,并形成完善的调峰和应急机制,是推进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然要求。
2019年9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明确要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指出,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指出,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
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组织电网企业完善农村电网。加强农村电网技术、运行和电力交易方式创新,支持新能源电力就近交易,为农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乡村振兴相关产业提供低成本绿色能源。
整体优化输电网络和电力系统运行,提升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通过电源配置和运行优化调整尽可能增加存量输电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明确蕞低比重指标并进行考核。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指出,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
提出,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结构,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提升电网适应新能源的动态稳定水平。科学推进新能源电力跨省跨区输送,稳步推广柔性直流输电,优化输电曲线和价格机制,加强送受端电网协同调峰运行,提高全网消纳新能源能力。
2022年5月30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要聚焦新能源开发利用,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研君微信公号根据《方案》,未来新能源领域政府投资主要从以下方面发力:
(2)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
(3)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水电扩机、抽水蓄能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
(4)沙漠、戈壁、荒漠、近岸、深远海风电、光伏项目
(二)工业和建筑领域新能源开发项目
(1)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2)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电网工程
(1)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供暖
(2)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国家级新能源实验室和研发平台
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财办预【2021】2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盘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存量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1440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873号)等文件规定,政研君微信公号提醒2023年新增专项债交通基础设施募集资金投向主要包含:
2、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城市配电网)
2、大型风电基地、大型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等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含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
城乡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城市配电网、边远地区商网型新能源微电网)
我国目前城乡电网的建设滞后电源建设和负荷的发展,电网有电送不进、供不出、用不上的现象非常严重,现有城乡电网已成为制约用电市场进一步扩大的瓶颈,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本文来源为政研君微信公号加速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已是当前的急迫任务。
通过配电网建设改造,使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幅提高,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和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有效提高供电可靠性;乡村地区电网薄弱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保障农业和民生用电。构建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
能源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建设 LNG 储气调峰站、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园区电力改造、地下管廊建设等。与其他工程项目相比,能源项目建设工程投资总量大、覆盖区域广而散,或与市政及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结合,进行整体的优化改造。
结合地方政府建设需求,提前谋划项目,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工作,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定位,实现“发得出去、用得好、还得起”的目标,结合专项债额度优先支持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的要求,留取充足的时间办理项目相关批复手续,做好项目发行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供气、供电收入能覆盖全部成本的优质项目,可以采用单一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多地子项目集合申报,扩大专项债券投资规模。对部分中小型或收益不足的能源类项目,可以考虑将项目与其他领域项目一起包装。
02. 明确建设内容,明确与丰富还款来源
建议在谋划能源(城乡配电)领域项目时,结合城乡电网的改造,丰富项目的建设内容与收益来源,结合项目的基础收入(如增量电费收入等),使项目具备申请专项债券的条件,使项目收益足够偿还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
对供电收入能覆盖全部本息的项目,可以采用单一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亦可与其他领域无收益项目打包实施;对于收益不足的能源类项目,可以考虑将项目与其他领域项目一起包装。如城乡电网+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园区电网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电网改造。
04. 采用专项债做资本金+市场化配套融资
按照《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明确,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城乡电网属于符合条件的领域,以省份为单位,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券规模的比例上限25%,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梳理能源工程建设方面的需求及短板,积极与本级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储能、充电等相关设施建设内容,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作用,加大城市与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专项债案例:青海省“储气调峰”总体项目
天然气储气调峰项目计划在海东市的乐都区和民和县、海南州的共和县和贵德县、海西州的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分别建设 LNG 储气调峰站。
项目总投资8348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04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36.52%,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3000万元,占比63.48%。2020年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53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10年。
本项目债券偿付资金主要来自项目的天然气销售收入。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专项债案例:青河县城乡老旧电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采购电力电缆、环网箱、集中器、10kV避雷器、关口表等相应设备材料;建设直线电缆井、三通电缆井、四通电缆井、转角电缆井等;建设箱变基础、环网箱基础、低压分接箱基础等;城乡电网入地改造等。
总投资为4100万元,申请专项债券资1100万元。
城市配电网专项债案例:郑州国际物流园区电力改造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包括电力排管695699.271米、通讯梅花管64653.513米、电缆井1577个,另建设路边广告位约1293个,规划路边停车位12931个,配套道路工程约13516.104米。
项目总投资76546.12万元,其中资本金21546.12万元,占总投资的28.15%。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5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1.85%。2020年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10年。
收入主要包括电力排管使用费、沿路广告灯箱租赁费、路边停车位租赁费等。所有收入均为专项经营收入,没有政府基金性收入。
太阳能光伏专项债案例:浙江省嵊州市36.2MW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对嵊州地区部分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建设,安装区域位于绍兴嵊州部分建筑物楼顶,利用建筑楼近165595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组件由470WP单晶硅组件、并网逆变器、升压变压器、10kV并网一次系统、低压光伏并网柜和计量装置及二次保护系统组成。项目约有77200块4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配套并网的自动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监控系统和二次保护系统组成等。
项目总投资1.62亿元,其中:项目单位自有资金作资本金0.52亿元,计划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0亿元,债券期限为20年。
(3)光伏专项债覆盖倍数:1.48
新能源充电桩专项债案例:临潭县公用新能源充电桩(站)建设项目
项目拟安装充电桩设备500台。其中60千瓦直流智能充电桩300台,7千瓦交流智能充电桩200台。建设停车场及车棚、标志标线、管线及检查井及防撞设施、变压器及配套设施、并配套智能消防、智能配电系统和运营管理中心。
项目总投资0.58亿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资金0.12亿元,计划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0.46亿元,其中2022年一季度发行0.15亿,二季度发行0.31亿,期限均为20年。
(3)充电桩专项债覆盖倍数: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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