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郑州获批征收集体土地 360321 公顷!
今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 2020 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一起来看具体内容吧!
2021 年 6 月 15 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 2020 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 豫政土 〔2021〕806 号 ) 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 36.0321 公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 , 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 : 刘庄村 24.1249 公顷、柳林村 11.9072 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 豫政 〔2020〕16 号 ) 规定执行 ;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20 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蕞低标准的通知》 ( 豫人社办〔2020〕20 号 ) 规定执行 ;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 郑政文 〔2020〕25 号 )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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