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购置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采购公告
,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购置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购置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
4、采购项目内容: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标志服生产、制作销售等内容;如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项目专项授权书;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有效,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6、投标人为郑州市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郑州市内设有分公司(分公司具有服装生产或加工经营范围)或售后服务网点;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 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
(3)企业近一年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
(5)供应商提供近两年政府采购制式服装的业绩合同一份(含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供应商近三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报名时供应商应提供以上及资格要求中证件的原件,提供资料信息网上可查,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蕞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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