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坟(瑞春小区3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坟(瑞春小区3#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7、项目概况: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坟(瑞春小区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拟建设拆迁安置房,依据经开区对拆迁村民住房保障的承诺,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按照郑州市拆迁安置有关政策,首先保障失地农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安置问题。该项目功能主要为安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拟拆迁的闫坟村民。闫坟村共拟拆迁补偿340户,1342人;闫坟村拆迁共腾出土地面积237亩,拆迁的建筑物总面积为24.48万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二路以北,经南十一路以南,经开第二十四大街以西区域,建设规划用地面积为41074.78平方米;拟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143233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33560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含治安联防站1538平方米,公厕70平方米)1608平方米,物业用房505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301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4917平方米,配建人防工程。安置房1272套,预计可安置1484人。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51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156个。容积率3.49,绿化率30.37%。投资估算总额为75286.55万元。
1、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洪五州、周丽、陆普陶、陈卫、陈雅洁、唐玉阳、吴喜梅
中标人投标报价:年投资收益率:6.49%;与年投资收益率对应的年可用性补贴:80017912.00元/年。
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17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线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联系电话:
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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