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66号6号楼2单元2层201号(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66号6号楼2单元2层201号(产权证号:1201215427)的房屋。规划用途实际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16.10平方米,2009年建成,共18层,所在楼层2层,户型为3室2厅1卫;出行有727路、s169路、165路及地铁5号线等交通线路从附近经过,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完备,有民生银行、郑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银行等金融网点;有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有郑州开发区朝凤路小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远大理想城幼儿园等教育资源。
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120,351,0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0.6万元,尾款缴纳期限拍卖成交后10日内。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在竞买房产时,应当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领取成交裁定前,需要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文件,并自愿接收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河南正达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估价报告编号为:豫郑正达评字[2021]110936A号)。
参拍咨询电话:(高法官)(张律师)
联系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旺路7-11号,执行局310办公室。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人在竞买房产时,应当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承诺具备购房资格。买受人领取成交裁定前,需要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文件,并自愿接收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新增
版权声明:本文由武汉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